清河县统计局 关于招聘就业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 公益岗10名。 二、招聘要求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失地失业农民; 2.政治思想品德好、信用好,并能遵规守纪; 3.热爱工作,并能积极投身到工作中去; 三、服务期限 最长为3年,到期严格执行退出机制。 四、相关待遇 1.工作期间,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 2.单位负责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按照规定缴纳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单位承担单位应缴纳部分,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 3.就业服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五、报名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3份;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照片3张;失业登记证。 报名后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进行岗位安置,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5月4日开始(招满为止) (二)报名地点:清河县统计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135 13194 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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