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服务政策解读

2023-10-17 10:10| 发布者: 邢台招聘信息网| 查看: 110| 评论: 0|来自: 邢台人社

摘要: 高校毕业生服务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一)问:服务对象有哪些?答:在邢求职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二)问:如何进行服务?答:建立实名制帮扶台账,通过走访摸排、数据比对,摸清其就业失业状态、学历专 ...

    高校毕业生服务篇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

    (一)问:服务对象有哪些?

    答:在邢求职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问:如何进行服务?

    答:建立实名制帮扶台账,通过走访摸排、数据比对,摸清其就业失业状态、学历专业、求职意向、服务需求等信息。对有就业意愿的,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对有创业意向的,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政策扶持;对暂无就业意愿的,做好状态记录,及时跟进服务。

    (三)问:服务部门有哪些?

    答:县 (市、区)公共人才就业服务机构,街道(乡镇)就业服务平台

    (四)服务形式有哪些

    答:1、对于有就业意愿的进行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

    2、对于有创业意向的进行创业培训创业服务政策扶持

    3、对于暂无就业意愿的做好状态记录及时跟进服务

    求职创业补贴

    (一)问:求职创业补贴的服务对象有哪些?

    答:本市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

    的毕业学年全日制在校学生: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

    2、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

    3、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学生:

    4、特困人员中的学生;

    5、残疾的学生;

    6、烈士子女:

    7、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货款的学生。

    (二)问: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元,每人限领一次。

    (三)问:如何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答:符合条件的学生应于毕业学年开学后,向所在院校提出求职创业补贴申请。申请材料经毕业生所在院校初审并公示后,按程序报人社部门审核,并将审核材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补助资金拨付到各院校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各院校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关联的银行账户。

    (四)问:申请求职创业补贴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答:1、《求职创业补贴审核认定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社会保障卡(需激活金融服务功能)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1. 学生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货款、低保、身有残疾、建档立卡、脱贫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特困救助供养、父母烈士证明材料;

    5.学籍证明等。

    (五)问:向那些服务部门申请?

    答:申请人所在院校、市就业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见习服务

    (一)问:申请见习基地有哪些条件

    答: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国有企业、中小微企业、科技型企业、事业单位、技工学校和社会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可以申办就业见习基地:

    1、在邢台市辖区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依法注册成立、社会责任强、生产经营正常、管理规范的各类企业。

    2、能够提供符合青年就业能力提升需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见习岗位,具备开展就业见习的场地、设备设施等条件,具有完善的就业见习管理标准和规程。

    3.配备专门的见习管理办法和指导人员,为见习人员安排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的见习活动。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规模较大、社会经济效益良好,具有一定行业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的用人单位,市人社局可优先考虑。

    (二)问:申请见习基地流程是什么?

    答:用人单位申办就业见习基地,通过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申请,也可向各县(市、区)人社局提出申请,填写《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申报审核表》,并提交申请报告、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其它相关材料。

    (三)问:就业见习人员范围有哪些?

    答: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周岁失业青年可参加见习活动。

    (四)问:申请见习岗位流程是什么?

    答:1、关注信息

    各县(市、区)人社局会不定期在公众号上发布见习单位及岗位信息,敬请关注。

    2、就业见习报名

    方式一:申请人下载并登录河北人社APP,在首页点击“更多服务”,选择“就业创业-创业服务-就业见习岗位申请”,按见习单位全称搜索并选择见习岗位;

    方式二:登录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https://he.12333.gov.cn/#/),点击“个人服务-就业创业-就业服务-见习岗位申请”,按见习单位全称搜索并选择见习岗位;

    3、签订就业见习协议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见习单位达成就业见习意向后,双方在公共服务机构的监督下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协议应明确见习岗位、见习期限、补贴标准,以及双方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

    (五)问: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对开展见习活动的就业见习基地,按照以下标准给予补贴:

    1、行政机关单位、事业单位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差额事业单位、企业单位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予补贴。

    2、见习留用奖励:对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补贴标准提高10%。

    (六)问:见习补贴申请流程是什么?

    答:1、就业见习基地应当在每月初10个工作日内,在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申请上月就业见习补贴,需在见习系统上传人员签到表、工资流水。持上月《就业见习补贴审核认定表》、《就业见习备案表》、人员签到表、单位开户许可证、生活补贴发放表、工资流水向属地人社局申请就业见习补贴;每月初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送《见习毕业生增减变化统计表》,并在见习系统见习人员管理中做增减。

    (七)问:向那些服务部门申请?

    答: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社局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

    (一)问: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分别是什么?

    答:对毕业2年内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二项社保补贴(养老、医疗),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补贴标准为最高不超过缴费标准的2/3。

    (二)问:服务流程是什么?

    答:符合条件的毕业2年内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通过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线上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或到经办机构窗口线下申请。经初审后,在人社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将审核材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助资金拨付到申请人社会保障卡账户。

    (三)问:向那些服务部门申请?

    答:各县(市、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