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长队伍建设,提升我县中学教育办学水平,促进县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选聘巨鹿县各中学校长。 一、选聘岗位 巨鹿中学、巨鹿二中、巨鹿五中、巨鹿县实验中学校长各一名,共四名。其中,巨鹿中学校长面向全国选聘,其余校长面向全市教育系统选聘。 二、选聘条件 (一)巨鹿中学校长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廉洁务实,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学习,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管理能力强,专业水平高,工作业绩优。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年龄50周岁以下(197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在普通高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五年及以上,本人任职学校办学成绩突出,在省辖市范围内同类学校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任职期间学校或本人获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奖励。教育教学论文在国家正式报刊发表,或正式出版的教育专著,或主持省级及以上规划课题并结题。 6、具有省一级甲等、省级示范性高中或同类别省级重点高中校长任职经历或具有上述类别学校主管教学副校长三年及以上任职经历的,获得过省级及以上“领航工程”、“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专家”、“名(优秀)校长”荣誉(或相当称号)、特级校长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其它中学校长 1、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职业道德良好,能正确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创新能力,资源整合能力。有改革创新精神,善于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 3、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廉洁自律。 4、具有本科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中级及以上职称;现任市内乡镇以上中小学校、校区(学区)校长,副校长或县(市、区)教育局和县一中、二中副股级以上干部需任职两年以上。 5、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6、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三)以下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因违法违纪曾经受到党纪、政纪重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委监委立案调查的。 2、曾经接受过司法机关治安处罚、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或司法机关正在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列为失信对象人员或征信报告中有影响任职的不良记录人员。 4、因师德师风失范受到处理或因失职发生校园责任事故受到处理的。 5、其他影响选聘情形的。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巨鹿中学校长,需提交:个人自荐报告、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任职文件(正职和副职)、个人奖励及荣誉(任职以来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及荣誉)、学校奖励及荣誉(任职以来学校获得市级以上各项奖励及荣誉)、本人在国家正式报刊发表的论文、专著(含报刊封面及个人论著页)、本人主持省级及以上课题结题证书、个人征信报告等有关材料扫描件,发送到报名邮箱。 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1日--15日 报名邮箱: jljyjrsg@126.com 联系电话: 0319—4326038,4326060 联系人:陈老师 解老师 2、报名其它中学校长,需填写《巨鹿县公开选聘中学校长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个人自荐报告、所在单位推荐报告、个人相关证书、曾获荣誉和奖励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于2022年12月1日--15日,到县教育局人事股现场报名,或将相关材料请发送到报名邮箱(jljyjrsg@126.com)进行报名。 3、资格审查: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联合对报名对象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 (二)面试考核 1、报考巨鹿中学校长,选聘分为业绩考评和演讲答辩两部分进行,其中:业绩考评40分按照以下项目予以打分:(1)个人奖励及荣誉(任职以来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及荣誉);(2)学校奖励及荣誉(任职以来学校获得市级及以上各项奖励及荣誉);(3)本人在国家正式报刊发表的论文、专著、主持省级及以上课题结题证书;任职年限。本人提供任职文件(正职和副职)。演讲答辩60分,由选聘领导小组组织演讲答辩评委会,按体操打分法进行。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业绩考评成绩(占40%)+演讲答辩成绩(占60%),按综合成绩择优聘用。 2、报考其他中学校长,实行面试考核办法,共分为面试、民主测评和综合考评三个环节,满分为100分。其中面试分值为60分,民主测评分值为20分,综合考评20分。 (1)面试。面试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含竞职陈述,总时长控制在20分钟内,其中竞职陈述10分钟,结构化面试准备5分钟,答辩5分钟)。应聘人员根据拟订治校思路、策略,现场进行竞职陈述。竞职陈述完毕后,当场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领导能力、管理能力、个性特征及综合素质等,突出检测应聘人员的统筹分析、关系协调、应急处理等履职能力。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平均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均另行通知。 (2)民主测评。从德、能、勤、绩、廉五方面量化分值,每方面分值为4分,测评分值按参与人员的有效票加权平均计算,此项工作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考察考核组完成。民主测评工作在应聘者所在单位召开教职工大会,向全体教职工发放测评表进行测评,同时开展谈话评价,由考察考核组在应聘者所在单位与全体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部分教职工代表进行谈话评价,谈话对象至少20人以上,教职工不足20人的学校全员参与谈话评价。 (3)综合考评。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学校教师民主测评情况、教师谈话评价内容、应聘人员曾获荣誉和奖励情况等各方面情况评分。 (三)确定拟聘人选 按照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确定拟聘人选,成绩相同的,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排名。总成绩汇总后,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择优选聘。对于个别岗位录取分数与其他岗位差距较大的,可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剂。 (四)公示 拟聘人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群众举报的,要据实核查,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聘任,由于取消聘任资格造成缺额的,可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剂。 (五)聘用 拟聘人选由县教育局与本人签订聘用协议并颁发聘书,需要办理调动手续的,由县教育局履行相关调动、聘任手续。 四、聘任管理 (一)巨鹿中学校长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分基础目标任务和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待遇实行基础年薪40万元+绩效考核奖金(封顶60万元),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纳入预算列支。 1、基础任务目标为: (1)教师队伍建设。加强理论学习,更新教育观念,树立以人为本,教育均衡发展理念,要求教师敢于打破常规,不断探索教育新路子、新办法,提升教学质量。 (2)抓质量立校,抓科研兴校。以教学为中心,加强教学常规管理,以教研为突破口,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重视学生创新意识和能力培养,争取教学最高效益。 (3)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充满正能量的学校氛围。 (4)坚持底线思维,时刻把学校安全工作和重大公共卫生事项放在首位,特别是学生安全工作不能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建立平安校园、学习乐园。 2、绩效考核目标任务:由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 3、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续聘协议,任期两年、业绩优秀的,可续聘三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可原地留教。 (二)其他中学校长实行任期聘任管理。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任,正式聘用期限为三年(教育局党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竞聘巨鹿二中校长成功的人选,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符合干部提拔条件的,按程序落实干部待遇;不符合干部提拔条件的,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待符合提拔条件后,按程序落实干部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可原地留教。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由县主要领导任组长,县纪委监委、组织、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为成员的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具体事项。 六、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积极实施,确保选聘工作严密、客观、公正、公平。 (二)各工作人员要提高认识、夯实责任、严明纪律、坚持原则、规范组织程序,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 (三)选聘者要严格遵守选聘工作纪律要求,严肃认真对待选聘工作,如有违反组织纪律者取消选聘资格。 本公告解释权归巨鹿县公开选聘中学校长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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